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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9, 06:41 PM
五味雜陳
在這個網路書寫風行的年代,能從無法計數的網站和發表的文章中雀屏中選,能獲得中時電子報的優格推薦和嚴選好文。是一種肯定,也更是一種幸運。
但我總有種五味雜陳的感覺。
對於文字創作來說,在某些面向上,讀者與作者是同等重要的。
網路的發展讓作者有更方便的管道發表作品,也讓讀者的更方便接觸到作品機會。
對於作品來說,這絕對是件正面的事。
但也因為網路的發展,人人都開始嘗試利用部落格來記錄心情,張貼相簿,發表評論,慢慢的,寫作成了一種普及的興趣。
人人成了讀者,人人也都是作者。
網路世界裡的文章開始像個人口急速爆炸的國家,而這個國家資源的極限量就是每個網路使用者那有限的一天,二十四小時。
這讓人不禁幻想,如果有一天每個人把閒暇時的心神放在生產自己的作品上時,再把剩下的時間掛網路上消費其他人的文章的同時。
那麼還有誰會願意花錢買本書回家閱讀?
或許書籍的出版有一天會不再以出版為目的,而變成一種收藏興趣。
也或者變成類似紀念品,由受捐助者為答謝贊助,特別製作的回饋物。
身為專職作者,靠賣書過活的我,實在又是擔心,又是高興。
擔心的是,作者將不被人視為一種可以維生的職業,而被認為最適合當作正常工作之餘的興趣。(其實這早就發生,不信你可以問離你最近的那個人。)
高興的是或許要不了多久,可能專職寫作會被視為傳統民俗技藝,由政府來造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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鏘鏘鏘,嘿呦,各位老爺夫人快過來,快來看看這本書小人做的書,只有這裡有,別的地方可沒有。看看不用錢,喜歡再帶回家裡去,給小的賞口飯吃,嘿,謝謝戴眼鏡的老爺,也那位氣質高雅的夫人,鏘鏘鏘,嘿呦,各位老爺夫人快過來,快過來,快來看看....
雖然老是要別人買自己的書是件很不好意思的事,不過沒有關係,因為這是我的工作...:)
何献瑞 發表 | [[ 記事 ] 寫作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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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
紙本閱讀的樂趣非網路閱讀可比擬;紙本閱讀可以有珍藏的功能,網路閱讀沒有。很少人可以在網路上一行行讀過咀嚼,而坐在電腦前三四小時不移動身驅。但紙本,或坐或躺,或天上,或海上,寬頻到不了的地方,紙本都可以。
我仍是喜愛紙本甚於喜愛網路閱讀。擺在網路上的,有許多速食,而速食對身體好是不好,大眾各自評斷。
歲末,有很多五味雜陳。但也有許多美麗的顏色。
聖誕快樂!新年平安!
由 芙 發表於 December 22, 2005 10:08 AM
忘記從哪個部落格看來的笑話--如何成為心理醫生
1.誘導別人說話,養成聽別人說話的習慣.
2.按照聆聽時間的長短收費.
不能說你的擔憂言過其實,確實每個人都在網路上寫,都在網路上看人家寫,還有人需要買書,還有出版社願意出書嗎?
何況如同閣下是靠著鉛字換銅板的專職作家,那真的是末日啊!
KTV的出現,讓許多平凡人得以在片段的幾個小時當中一圓星夢
(平凡是與螢幕前閃閃發亮的歌手對比,滿足想像而已,其實歌手也是平凡人,要吃飯拉屎,會長痔瘡心律不整勃起困難等等)
但是不盡然每個離開KTV的人都能夠發片當歌手吧?
弔詭的是,KTV裡握著麥克風以為自己是天賴美聲,但其實一室中人划拳猜酒耳語不斷,誰是真會專注聽著別人唱歌呢?
KTV唱歌其實只是一種無性自慰行為
網路書寫又何嘗不是...
在我看來不過是提供一種機制讓自己爽罷了
何況KTV被別人歌聲強姦耳朵/網路上被人強姦視覺的所在多有!
至於那些有機會成為歌手的人/出唱片的人
我是還沒聽說過有自KTV被發掘的...
這不是安慰你的話,至少以目前的趨勢來觀察大致上是這樣
藉此也回應你另外一篇龜兔賽跑
網路上寫的人多...但不保證寫的真的是好
其中存在的差異,你可以說是持續力/天賦/敏銳度...云云
但是我也必須提醒你的是
書寫文字也是一種生產過程,當然產品就由市場來判斷是否適合
你所謂的傾向...那麼就把你這種傾向當成你所能夠掌握的來發揮到最極至吧!
還有一點的是,有了生產力,有了產品,也需要行銷吧
在KTV唱歌一級棒的人,如果有機會參加比賽出頭獲勝
也許也真的有一圓星夢的機會
投稿是種行銷/也是業務推廣行為
或許你在擔心網路書寫氾濫的同時能夠善用這種不需要太多金錢的方式,讓你的作品有更多機會曝光,得到出版的機會呢?
如果我是那隻烏龜
我會善用我的龜殼,讓廠商贊助貼上廣告呢(如同F1賽車一樣)
龜殼會因此失去他的作用嗎?
爬的行為本質上有所改變嗎?
最後要提的,看你的文字可不是強姦視覺喔!
書寫愉快!!~~
由 GhostDog 發表於 June 18, 2005 03:15 PM
啊~有換行了...沒事!
由 焦糖 發表於 June 9, 2005 12:08 AM
哈哈~其實我能入選"中時編輯部落格"嚴選好文,真的是真的要掌聲鼓勵啦,
我知道自己寫的爛,竟然還入選,
我寫的只能稱為"雜記",耍憨自娛而已,
應該趕快去補習班再補補作文的!(噫~~)
像你的文章,才叫文章~
網路真的造就很多作家,也造就很多文章風格"有創意"的另類作家,
看到"有創意"的文章時,新奇又有趣,
這些文章能夠跳脫從前的"起承轉合"的窠臼,網路交流真是功不可沒,最後大家都同受益啊~
回應不能換行嗎?
由 焦糖 發表於 June 9, 2005 12:07 AM
好的作者能引起讀者的共鳴與迴響,他的存在是由於他的好,我相信好作者是不會消失的。
錢非萬能,同理,網路再怎麼無遠弗屆,有些“地方“仍是到不了的,好書是不會消失的。
由 JOYS 發表於 June 7, 2005 11:36 PM
to 焦媽:
最近正在趕各種小說的稿子,所以現在才回應你的留言。今天看到你的部落格裡埃及的文章,上了中時部落格的推薦,恭喜你唷!
由 何献瑞 發表於 June 5, 2005 06:38 PM
焦糖媽 給老大請安來囉!:)
我可能是例外,我還是常買書....家裏8成的新書都是給兒子看的
;我當然也看書,如果太忙,每天至少看一小段...有時一本書要很多天才能看完;(小聲得說,因為很難做到)只有戒掉上網的癮才能挪出更多時間來看書了...
由 焦糖 發表於 May 29, 2005 09:45 PM
to Ling:
的確,雖然科技發展本身無對錯之分,但我們卻往往只把焦點放在自我的便利與享受,而忘了將要付出的代價:)
由 何献瑞 發表於 May 23, 2005 05:07 AM
你這個想法跟我之前想過的一個問題很類似:當人們習慣用電腦寫email 的時候,會寫字的人類即將成為稀有動物...會寫字的這個技能,可能就變成了民俗技藝了...哈哈~套上你的那段吆喝賣書,其實是有異曲同工之妙啊~
由 Ling 發表於 May 23, 2005 01: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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