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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4, 07:29 PM
一個小卒對於併購的感想
有人說:企業是追求利潤,追求股東利潤的極大化。
這是過時,但仍是最實際的想法,而且是股東認為對的想法。
有人對上面說法做了修正:企業追求價值的極大化。
但對於這個價值為何,又很少去定義。所以我認為,這句話,說了等於沒說。
有人說:還有企業家精神。比如比爾蓋茲、華倫巴菲特,甚至是郭台銘。
錯了。他們是以個人的財富來做這些事情。而且在老把所有企業老闆,都稱為企業家,並把子女都誤稱為企業家二代的台灣。我們可以說,大部分的人還不了解什麼是企業家精神。
有人會說:等企業賺了錢,便會有能力來盡社會責任。
這意思是說,企業在沒賺錢之前,就不用負擔社會責任?這樣的企業,連在賺錢後,也不會盡社會責任。他們會說,納稅,就是最好的表現。
我們務實點吧。
亞當斯密說:人們能夠獲得晚餐,並不是因為屠宰商、釀酒師和麵包師的仁慈,而是來自他們對自身利益的關切。
雖然企業的確可能在追求利潤後,主動承擔社會責任。但這不是企業的成立的目的。屠宰商、釀酒師和麵包師,的確可能把食物塞給快凍死餓死的人,但那畢竟不是他們的職責。
所以,企業成立的目的,還是在追求利潤。
企業如何在追求利潤的過程中,同時能夠改善更多人的生活,才是企業應該思考的課題。
我們來看看,雅虎併購無名的例子,富了創辦人和少數的股東。如果要說他們很成功,或堪為創業典範,那能說,說這些話的人很失敗。
和大多數人一樣,我只是個小卒,對於這種策略性的併購,沒有好感,也不嫌惡。
我的感想只是:可能值得冀望的企業家又少了幾個。
何献瑞 發表 | [[ 雜文 ] 喃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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