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27, 03:14 AM
天外飛來的笨蛋
當你愛上一個人,不管對方愛你不愛,你都要承載對方的一切唷。
巴斯光年嘴裡哼著這首歌。因為忘了歌詞,後面只好用吹口哨來代替。
他在太空船裡放滿了蔬菜芒果香蕉芭樂。
別人問他為什麼,他說因為他愛上了水果奶奶。
水果奶奶跟你是不同世界的啊。
不管,我要去找她,把她愛吃的東西帶給她。
巴斯光年,你這個笨蛋。
你要去哪裡找她呢?米老鼠問。
希望不會太久。小甜甜說。
嗯?為什麼?巴斯光年問。
但想著安東尼的小甜甜沒有回答。
因為青菜低家啦。高飛狗說。
食物腐敗會影響飛航安全。鐵船長說。
我把我的菠菜罐頭給你吧。正要去救奧麗薇的大力水手說。
你再不吃藥,我就幫你開刀。怪醫黑傑克說。
兄弟,帶著我的槍。如果出事了,你會用得上的。胡迪說。
當你愛上一個人,不管對方愛你不愛,你都要承載對方的一切唷。
巴斯光年繼續哼著歌,做完所有準備。
浩瀚宇宙,飛向無垠。哈哈,各位,後會有期。
真是個笨蛋。小丸子心想。
巴斯光年的太空船升空後,飛了好久好久。
巴斯光年。他聽到有人在叫他。
是誰!巴斯光年轉身按下了手臂上的武器,發出啾啾啾的聲音。
小丸子?噢,不,老丸子,你怎麼在這裡。你受傷了嗎?
當然沒有。
你在這裡幹什麼?
呼,我終於吃光了你帶來的東西,好累。
巴斯光年跑到倉庫,裡面果然空無一物。
怎麼辦?好吧。我來呼叫總部。
巴斯光年。你這個笨蛋。
怎麼了?巴斯光年說。
從來就沒有總部。
是嗎?
對。我和爺在電視機前面看你的卡通的時候,爺跟我說的。
是嗎?好,我會記錄下來,向總部報告,你爺爺他還說了些什麼?
接著,他們忘了眼前的煩惱,開始聊起天來,直到無話可講。
怎麼辦?沒有話講了。
因為我們在太空船裡太久了,沒有什麼新鮮事。小丸子說。
好吧,那我來唱歌吧。巴斯光年清了清喉嚨。
當你愛上一個人,不管對方愛你不愛,你都要承載對方的一切唷。
巴斯光年沒有新花樣,又唱起他出發時唱的歌。
巴斯光年。我跟你說,這首歌是我爺寫的。
是嗎?太神奇了。你爺爺叫傑克嗎?
我不知道他的英文名字。因為我只是個卡通人物。
嗯。
但是我有記得爺跟我說:小丸子,如果有笨蛋會唱這首歌,就你一定要跟他走唷。
為什麼?
爺說,這樣小丸子就可以變成真的人了。
巴斯光年沒有說話。因為直到現在,他還是不相信自己是個卡通人物。
小丸子,謝謝你跟我說這些。我會保護宇宙,保護你。
真的嗎?
真的。
巴斯光年?
怎麼了?
我餓了。去煮泡麵給我吃,蛋要半熟。小丸子說。
你真的要吃?
廢話,老娘餓了。我又不是凱蒂貓。
沒問題,小丸子,我現在就去弄。
以後叫我水果奶奶,他媽的,真是個笨蛋。
--
這是個奇怪的故事。所以被我放在怪東西的分類。
雖然怪,但我挺喜歡這種粗魯,少了點理性的寫作。
我的朋友大文也是覺得我寫的東西老是太理性,可以試著放膽去寫。
要寫出能讓,愛的人很愛,恨的人很恨的故事啊。她勉勵我。
是啊,應該要這樣。真能做到的話,那又是另一個階段了。
希望這些怪東西,能帶來新氣息,但別把毀了一切。哈哈。
對了,為了告別溫州街的挪威森林,大文才女有個演唱,2007/4/28週六,離不開公館,可以去聽聽。緬懷當年,聽到當年。告別‧挪威
何献瑞 發表 | [[ 詩詞 ] 什麼怪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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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讓人看得很樂的一篇啊!
由 榴漣飄飄 發表於 June 28, 2007 03:37 PM
我也喜歡這篇~~^^
由 show 發表於 June 23, 2007 03:36 AM
6/3號馬大文在海邊的卡夫卡也有表演 :)
瀏覽網頁時有看到
錯過了一次
還有一次在前面等著我們的感覺很安慰。
http://kafkabythe.blogspot.com/
由 蓉 發表於 May 19, 2007 02:30 PM
怎麼沒提到魯夫呢?
是因為他只愛吃肉嗎?
小心他用伸縮自如的橡膠槍把巴斯光年打到偉大的航道去喔!
到時候連可愛的喬巴醫生都治不好他......
由 相昀 發表於 April 30, 2007 01:13 AM
輕鬆的寫法輕刮著復原無形的傷口,強烈的寫法再度劃開再讓它滲血。
由 雨天 發表於 April 29, 2007 09:56 AM
這篇好可愛
哈哈哈
由 薇若 發表於 April 29, 2007 05:17 AM
真是個笨蛋。巴斯光年
對呀~怎麼沒有宮崎家的人物出現
一整個偏心就對了
當你愛上一個人,不管對方愛你不愛,你都要承載對方的一切唷。
當你愛上一個人,不管對方愛你不愛,你都要承載對方的一切唷。
我幫你唱二次了
其他你就自已唱了.....
由 玩子 發表於 April 28, 2007 10:42 PM
當你愛上一個人,不管對方愛你不愛,你都要承載對方的一切唷。巴斯光年有唱這條歌嗎?不竟的想讓我把玩具總動員DVD在拿出來看一下~
發現這裡的卡通竟然都沒有宮其峻下的卡通人物耶~哈!
下次可考慮一下吧!哈哈~~
這篇真的很有趣^^
由 macgirl 發表於 April 28, 2007 01:31 AM
哈哈哈
我喜歡這篇
由 Sean 發表於 April 27, 2007 12: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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