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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1, 03:14 PM

黑暗的真實

大部分我所去的咖啡館,起碼要中午才開門,如永康街的卡瓦利,大學口邊上的挪威森林。更晚的要到午後兩點才開門,如師大路巷子裡的熊。


上個星期六,我難得早起,回到南昌路之前住處附近,吃了份蛋餅包油條和熱米漿後,到誠品閒逛了一陣。誠品台大店的一樓原本有著雜誌區,沒想到現在改成賣服飾包包的賣場。我原本就不喜歡雜誌區,但更討厭服飾區。我想到著很久沒去熊了,週末十一點多就開門了,於是去了一趟。


師大路的巷子裡,中西美食的店外,坐滿了吃BRUNCH的客人,其中洋人的比例高的嚇人。就這點來說,我有兩個想法,一,異鄉人終歸是異鄉人,不管在哪裡都可以一眼認出。二、中西美食的口味很道地。至於那些坐在洋人旁邊的本地人,我就不知道他們在想些什麼了。


BRUNCH?這輩子除了應酬,我從來沒想要吃這種東西。


咖啡館才剛開門,空空蕩蕩的,絲毫沒有外面的熱鬧氣氛,我在習慣的位置坐下,打開電腦。


一個中年男子從我面前經過,又折了回來。然後又從我面前經過。除了第一次,後面每次經過都有向內張望打探的味道。出於好奇,我走出咖啡店,在屋外抽了支煙。熊咖啡店本來是不禁煙的,但因被罰了款而開始禁煙。禁煙的咖啡館並不是我理想中的咖啡館,重點不在能不能抽,而是「禁止」這件事。不過,我對於熊咖啡店,有著深厚的感情,所以我願意為它改變。每個星期,至少有一天,我會以促進健康的名義造訪。其他的時間,我則到挪威森林或是卡瓦利那些仍可以抽煙的咖啡館。如果有一天,所有的咖啡館都不能再抽煙,或許,我會成為一個健康的人,也或許不會,我可能會選擇離開咖啡館。


當我抽煙時,那個中年男子走向我,也點了根煙,接著他欲言又止,後來終於開口說:「這裡面可以上網路嗎?」


「可以。」
「一個小時要多少錢?」
「不用,免費無線上網。」
「電腦要自己帶嗎?」
「要。」
「喔,原來是這樣,那你也是自己帶電腦嗎?」
「嗯。」
「可不可以借我用一下?」
煙可以幫你交到好朋友,也可以幫你添麻煩。
「可以啊。」我說


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紙條,http:\\//www.wretch.cc/ablum/…

我看著這個網址,心裡懷疑著,這個中年男子想看的網址到底是什麼,如果是時下愛裸露的小女生自拍照,那我可沒興趣幫這個忙。


「這是誰的相簿?」我問完,覺得自己活像路邊臨檢的條子。
「呃,我女兒。」我挑起眉毛,更像個條子了。
「和前妻生的,我前妻不讓我們聯絡,十年沒見了。」
「沒關係,不用跟我說。」


我鍵入網址,視窗出現了網頁,他瞇著眼仔細盯著。出於禮貌,我把座位讓給了他,換到對面的位置望著窗外,他看了挺久,所以我從袋子裡掏出一本簡體版的書,那是莒哈斯所寫的,外面的世界,戴著大黑眼鏡的她,寫了一個又老又醜的女人,光著身體,披著黑色大衣,拿刀著匕首,走向她那有了外遇的丈夫。這稱不上是一個故事,而算是一種論述,主題是關於愛,關於一種黑暗的真實。


我想要看完這篇文章,但眼角餘光卻始終注意的那男人而無法專心閱讀,而索性闔上了書。只見男人的眼眶泛紅,望著窗外,想要阻止眼淚落下。不過他終究失敗了,他掏出口袋裡的手帕,雖說是要拭去眼淚,但他卻是以一種擦臉的方式完成。這動作像極了我的父親。我的父親已經過世,我想不起記憶中的他是為了什麼而哭的。


「好了,謝謝你,要不要抽煙?」中年男子說完,我和他走到屋外。一個婦女帶著兩個小男孩和一條牛頭犬走了過來。


「跑到哪裡去了,找你找半天。」
「沒有,剛好遇到朋友,在裡面聊天。」
「你好,」我點頭向那女子示意。
「你眼睛怎麼那麼紅?」女子問。
「沒什麼,死了一個朋友。」
「誰啊?」
「你不認識。」
「我表哥,上個月酒駕出車禍。」
我扯了一個謊,只是為了堵住那女人的嘴。


「對不起,請節哀。」那女人收斂了咄咄逼人的氣勢,看著那男人。男人向我道別,接著從口袋裡掏出車鑰匙,從空地的停車格裡開出一台昂貴的休旅車,帶著一家人和那隻狗走了。我目送他們離開,接著回到我的座位。


視窗裡仍留著他女兒的個人相簿網頁。我仔細的看了看,果然是一個趕流行的自拍妹。照片裡的她動作大膽,有時雙手捧胸,有雙腿大開,用手掩住私處,也有的和別的女孩子(或男孩子)嘴對嘴接吻或愛撫。而拍攝的地點,有罩著性感內衣在自宅混亂的臥室裡,穿著護士服,參加在KTV裡辦的PARTY,也有和男孩子在汽車旅館裡自拍的(因為鏡子裡出現了男孩子上半身的裸體)。相簿裡還不時可以看到一些男藝人,不過就我知,通常都是花名在外的那些。


我看完了每一張照片,接著把網頁關了,望著窗外。


綠樹被風吹得搖曳,仍是充滿陽光的週末午後。

何献瑞 發表 | [[ 記事 ] 台北生活] | 單篇網址 | 迴響 (5)

迴響

你可以去mo!relax!
這間沒有禁煙!!!
也在師大那!

扶風 發表於 May 31, 2008 12:28 PM

看著.看著..我也紅了眼眶.

發表於 May 11, 2008 07:20 AM


死了
如果為人父母
會更覺得該死的是自己吧


發表於 April 22, 2008 12:13 PM

好像我也曾去過挪威森林 去咖啡店上網是很好的點子 比在家一個人有趣多了 台灣住家隔壁就是一家咖啡店 返台後一定會常去

old dad 發表於 April 21, 2008 10:37 PM

這是小說!!!!!

小光 發表於 April 21, 2008 09: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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