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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30, 06:05 PM

醜陋的紅黃線

某天,烈陽下的一切顯得熾白。
我才發現這城市的基調—一條條的彩色線條—從我腳邊延伸到各處。
紅的、黃的、偶有藍的、有時會有黑的。
沒有別的了。
路邊的人行道沒有一處沒有油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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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68條:
黃線禁止停車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至夜間20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第169條規定:
紅線禁止停車時間為每日0-24小時,如有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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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除非現場另有標誌或附牌標示,紅線永遠不能停車,黃線從夜間20時至翌日7時為許可停車時間。


這些佈滿了城市的線,全都是要告訴我們,白天不能在這裡停車。


自此,我經常在步行或者騎摩托車的時候,注意大馬路邊或巷弄間,有沒有被漆上線條。越是這麼注意著,越是確認了一個事實。


這個城市被線條佔領了。


水溝蓋顯得窘迫、人行道被描上了邊、地磚像被惡作劇、巷弄比原來更狹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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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線條高聲呼喊,提醒著我們,不可以。不可以在這裡。


沒有汽車的人可以充耳不聞,低頭走過。

但,那些開車的人,不能說是全部,但不能否認,有部份,一部份人,還是會違反。違反規定與被開罰的人一定不成比例。


因為,紅線實在太多了,而車總要停下來的。


你不可能掐住一個人的脖子,然後要他完全不掙扎。


這樣的作法只會引來反抗。


我在網路上看到一則2005年底的新聞。
redline.JPG
http://www.epochtimes.com/b5/5/11/4/n1108169.htm


果然,計程車駕駛發難了。
選票重要,運將出馬,政府當然做出妥協—一種比不妥協還糟的妥協—用「寬鬆處理」的說法來把問題帶過。
意思是說,你們可以違規,我們不會這麼嚴格的處罰。
如果違規被認為是種錯,那就可以說成:你們難免犯錯,但我們會視情況原諒的。
典型的官僚心態和愚民手段。
一下子把民眾轉成了罪人,不追究成了官老爺的慈悲。


我不開車,鮮少有臨時停車的問題,所以先不質疑這些線的合理性。


但我想知道為什麼要在畫完線之後,任其斑駁、恣意塗改、重複,甚至胡亂交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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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30059.jpg


這比小孩子的塗鴉還不如,完全沒有美感。


寫在這個時候,台北市政府正緊鑼密鼓的為年底國際花卉博覽會大興土木,整治市容,希望讓「感動來自美麗的力量」。


flora.jpg
http://www.2010taipeiexpo.tw/ct.asp?xItem=8339&ctNode=326&mp=3


不知道會不會有沒有人想過:
如果這個城市處處都為了不能停車劃上了線,那為何不能換個角度思考。
抹掉所有紅黃線,宣布沒有畫線的地方不能停車,要停車或臨停得在有標示的地方。


20100630037.jpg


讓這個城市少一些油漆,多一些自然。


把美提升到另一種層次。


如此,搞不好,連路邊的垃圾看起來都會比原來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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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献瑞 發表 | [[ 記事 ] 台北] | 單篇網址 | 迴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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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在嫌這個城市太醜陋,機車停等區的標誌很色情,單車標誌又像戴斗笠的農夫,......終於有前輩撰文抗議,照片張張拍得恰到好處,忍不住來留言讚聲!我特別贊成這句:

抹掉所有紅黃線,宣布沒有畫線的地方不能停車,要停車或臨停得在有標示的地方。

日本人不就規定想買車得先有自己的停車位再說嗎?新加坡好像也有類似的作法。

最近結識幾位十幾年推動交通安全的朋友,都是車禍受難者家屬,他們說,停車問題其實與人的生命大有相關,特別是在交叉路口停車,動不動就會害死人的。(台灣每年車禍死亡四千多人,相當於每年固定發生兩次九二一大地震,這件事一直沒有獲得太多關注,所以就繼續死人......。)

政府不好好做交通安全教育,不好好正視交通問題,悲傷的人民只好自己來:
安全是唯一回家的路(Facebook粉絲專頁)
http://www.facebook.com/OnlyWaytohome?ref=mf
(伯軒媽媽)人本交通安全改革
http://mypaper.pchome.com.tw/157263j

何嘉文 發表於 July 8, 2010 11: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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